第四章 法律之重
可以,打人是别想的。 张二妹又开始嚎:“表哥你别听他的,只不过是小孩间开个玩笑,季傻子又没事,怎么就是犯罪了?季家还砸了我家呢!” 季老根淡定的说:“调解书已签,我们会赔钱的。” “那、那我们也签调解书,赔你……” “不必了。”季老根拒绝:“我们就按照曾老弟说的那个……什么法?” “刑法第384条,故意伤害罪。” “对,故意伤害罪。法律怎么说我们怎么听,广播都说了,我们是法治国家嘛!” 张二妹愣住了,露出害怕的神情,声音竟然发抖,她挣脱小民警,躲到李所长身后:“表哥,他乱说的对吧?不就推下河而已,只是恶作剧,又不偷又不抢,怎么就是犯罪了呢?” 李所长揉揉额角,只觉一阵头疼。按正常程序来说,张家几个小子的行为,除9岁那个外,另外两个都要进派出所的。之所以没动手,不是他要偏袒张家,而是现在的法律太重,太重。 举个典型的案例: 有一个青年因嫖/妓,被判刑5年,严打开始,改判15年。这青年不服,上诉,正遇上第二批严打,因刑事案件不够,将他凑上去,判死刑。真实事件 这时候的人如果犯法,绝对没人敢说“不就关几个月吗”这种话。就连张二妹这种大胆无赖的,听到儿子要被抓都吓得发抖。 当然张家兄弟不至于会到死刑的程度,但案件上报的话,依据季椽的《病危通知书》,10年绝对少不了。10年后他们年纪都大了,又有案底,劳动局肯定不愿给他们分配